各市州、縣市區(qū)教育(體)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fā)〔2019〕8號)精神,確保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平穩(wěn)落地,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和有關要求,我廳結合實際,制訂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已報省委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教發(fā)〔2020〕43號 關于印發(fā)《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廳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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