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guī)則: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2.山東省美術類專業(yè)的考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遵循考生志愿,關聯專業(yè)合格成績,根據綜合分數按招生計劃1:1投檔,我校對于進檔考生進行審核錄取。
3.外省的美術類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美術統考成績,考生進檔后,我校依據“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美術類統考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yè)。若美術類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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