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普通話水平測試面向社會考生測試即將舉行,報名及測試安排如下:
序號 | 測試日期 | 在線報名時間 | 準考證打印日期 | 測試地點 | 成績公布日期 | |
1 | 9月7日 (周六) | 8月27日10點 開放報名 (額滿為止) | 測試費支付完成后方可自行打印準考證 | 延安西路900號 | 10月25日 | |
2 | 9月8日 (周日) | |||||
3 | 9月21日 (周六) | 9月10日10點 開放報名 (額滿為止) | 11月7日 | |||
4 | 9月22日 (周日) | |||||
5 | 9月28日 (周六) | 9月18日10點 開放報名 (額滿為止) | 11月14日 |
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個人信息及測試日期均不可更改,具體報到時間請以準考證為準。
重要提醒:
1.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2021年版)已公開發(fā)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2003年編制的舊版《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停止使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從未委托任何社會機構代為組織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報名工作,也不會向考生收取額外的費用。請考生以官網(wǎng)(www.shmeea.edu.cn)發(fā)布的信息為準,以免上當受騙。
2.如因不可抗力,調整測試時間或取消測試,將及時通知考生,請考生關注。
3.考生在考前務必再次檢查是否攜帶好本人紙質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則無法參加考試)。
4.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的規(guī)定時間報到。遲到30分鐘以上者,取消測試資格,測試費不予退還。
5.測試當天須采集考生照片作為證書照片,請考生注意著裝。
6.測試期間,考生在測試室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否則按違紀處理。
7.在測試過程中,考生應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務人員安排,并按國家普通話水平智能測試系統(tǒng)的提示進行操作和測試。
8.考生不得請他人代考,也不得替他人測試,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本次測試成績及一年內的測試資格,并向相關單位通報情況,提請其所在單位給予處理。
9.考生可于完成測試30個工作日之后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app查詢測試成績,并添加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電子證書。選擇需要快遞紙質證書的考生,證書發(fā)放日期為自成績查詢起算的25個工作日后。
10.測試資料為語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試指導》,可按需自行購買。
11.如出現(xiàn)異常情況,考生須聽從考點安排,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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