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其弟爭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本苟范A于社伯。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
——劉元卿《賢類編》
譯文:
從前有一對兄弟看到天上的飛雁,準備拉長弓射擊大雁,一邊說:“射下來就煮著吃?!彼牡艿軤幹f:“行動舒緩的雁煮著吃最好,善于飛翔的雁烤著吃最好?!睜幊称饋恚彝缴绮抢锶ピu理。長者建議把雁剖成兩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決了他們的爭吵。隨后兄弟倆再去找天上的飛雁,飛雁早已又高又遠地飛走了。[1]
注釋:
昔,以前,昔日。①烹,煮。②燔,烤。③伯,長者。
1.睹:看見。 2. 援:拉。 3.烹:燒煮。 4.舒燕:棲息的大雁。 5.宜:應(yīng)該。 6.燔(fán):烤。 7.競斗:爭吵;爭吵。 8.訟(sòng):裁決。 9.社伯:古代二十五家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長。 10.索:尋找。
啟示
表面意義是不要一昧無休止去爭論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錯過完成它的機會。
引申意義是完成一項事業(yè)、實現(xiàn)一個理想,就象獵雁而烹一樣,不但有階段性,而且還有時效性。
不完成前一個階段的任務(wù),是無法進入下一個階段的;不把握時機即使條件具備了,同樣無法達到目的。
它告訴人們: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輕重緩急,否則將一事無成。
大學(xué)院校在線查
高考熱門一鍵查
有疑問就來發(fā)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