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在遼寧省招生面試政審工作實施辦法
受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委托,遼寧省委機要局具體負責該院2021年在遼寧省本科招生相關事宜。為全面做好招生面試政審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學院簡介
學校全稱: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學校性質(zh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學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富豐路7號
二、招生對象
考生應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一般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身體健康,未婚,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生計劃
2021年學院在遼寧省計劃招生17名,其中:
物理學科類:密碼科學與技術(shù)專業(yè)2名(只招男生);信息安全專業(yè)3名(男生2名,女生1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shù)專業(yè)3名(只招男生);網(wǎng)絡空間安全專業(yè)2名(男生1名,女生1名);電子信息工程專業(yè)3名(男生2名,女生1名);通信工程專業(yè)2名(只招男生);行政管理專業(yè)1名(只招女生)。
歷史學科類:行政管理專業(yè)1名(只招女生)。
以上專業(yè)均無再選科目要求。
四、報考條件
1.考生應具有遼寧省戶籍。
2.為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
3.高考報考語種為英語。
4.考生身體條件按照教育部等相關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還需符合:無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0.6(標準對數(shù)視力4.8)。
5.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會關系,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愛國守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擁護社會主義,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不存在同情或支持非法組織或非法活動的情形。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駐華機構(gòu)工作。
五、錄取規(guī)則
1.學院為提前錄取批次院校,要求進行面試、政審。
2.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績達到我省本科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
4.根據(jù)招生計劃數(shù),按照物理學科類1:3、歷史學科類1:5的比例,分學科、性別,從高分到低分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5.根據(jù)高考成績、面試、政審等條件綜合擇優(yōu)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總分,語文、數(shù)學2門總分,語文單科高考分數(shù),分數(shù)高者錄取。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錄取資格。
(1)受過開除學籍、黨籍或團籍紀律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或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機關偵查、控制的;
(3)其他不宜錄取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和程序
1.面試政審由遼寧省委機要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面試考場實行封閉式管理,除考生、考官和考務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入內(nèi)。考生應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指揮,將手機等通信設備存放在指定位置。
3.面試采取問答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本人的報考意愿、政治思想、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舉止儀表與情緒等方面素質(zhì)。
4.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和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政審人員名單。
5.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建議錄取考生人選。政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錄取資格,并從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6.形成擬錄取考生名單,經(jīng)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審定,由省招生辦公室錄取。
七、其他事項
1.面試于7月上旬進行,省招生辦公室將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wǎng)站公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
2.面試考生需攜帶: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原件;
(3)高考準考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4)黑色簽字筆。
此辦法由遼寧省委機要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周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4-238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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